1、外墙电动吊篮供应商(租赁单位和购买吊篮的申请单位)对提供的吊篮质量承担责任。篮架供应商应对每个篮架进行编号(序列号应长期为防伪标志),建立篮架重点式安装、拆卸、使用、维护的管理方法记录文件,制定各类安全生产管理方案和安全操作规程;配备完整有效的商业保险、限位开关等安全设备和设备,安全系数符合制造业和地方相关标准。
挂篮租赁单位应当依法取得《营业执照》。租赁吊篮时,租赁单位应当与申请单位签订租赁协议和安全工作协议,建立各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。租赁协议中应当规定及时维修的具体时间、责任人、维修及维修检查项目以及申请单位不得转让租赁吊篮等。
2、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执行有关法律、法规、工程建设基本程序和有关产品质量的法律、法规和强制性规范。建设单位依法进行新工程发包的,严禁分发包或专项专业分包。建设单位依法立即承包技术专业工程的,建设单位和技术专业承包单位应当与工程总承包单位签订《施工现场统一管理办法》协议,确立义务;各方的权利和义务。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明示购买、租用、使用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吊篮、混凝土构件,否则,应当依法负责安全管理。